为了保证南京师范大学泰州学院2007年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学院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07年普通高等学校专业招生工作的通知》、《江苏省2007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办法》等有关文件的精神,结合我院的具体情况,经南京师范大学泰州学院招生工作委员会研究,制订南京师范大学泰州学院2007年招生章程。
一、学校概况
1、学校全称:南京师范大学泰州学院
2、学校代码:13843
3、办学性质:教育部批准成立的由江苏省教育厅主管的独立学院
4、办学层次: 本科
5、颁发毕业证书的学校名称: 南京师范大学泰州学院
6、颁发学位证书的学校名称: 南京师范大学
7、学历证书种类: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监制)
8、校址: 江苏省泰州市东风南路518号 邮政编码: 225300
9、基本情况:学院位于经济发达、人文荟萃的长三角经济圈中的泰州市主城区。学院是由南京师范大学和泰州市人民政府合作举办的普通本科院校,占地面积1000余亩,校园充分体现了信息化、现代化、生态化的建筑特色。学院培养以文、理、经、管、工、艺和中学优质师资为特色的本科应用型专门人才,计划至2008年在校生达到万人规模。学院的教学和管理紧密依托南京师范大学,学院领导和系、处主要负责人均为校本部派出,已形成了以南京师范大学优秀师资为骨干、学院专任教师为基础的完整的教学队伍,其中教授和副教授占50%以上。学院拥有众多专家学者和研究生导师,为学生的成长成才、考研和就业创造了良好条件。目前全院上下正以新的理念、新的思维、新的方式全力推进各项事业的建设和发展,为创建“全国一流有特色的综合性以应用型独立学院”而努力!
二、录取规则
1、我院招生计划通过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学校招生简章、学校网站等形式向考生公布。
2、在各省级招生工作委员会的领导下,坚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的原则,实行计算机远程网上录取新生,分数线由各省级招办统一划定。
3、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规定执行。
4、英语类专业只招收英语语种考生,其他专业对外语语种不作限制。
5、对男女生比例、单科成绩不作限制。
6、报考我院普通类的外省考生,高考考试科目均按各省级招办的选科规定执行。江苏省考生选考科目不限,除语文、数学、外语三门必考科目外,其余二门科目由考生在规定的六门科目中任选。录取时按投档成绩的总和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择优录取。
7、报考我院美术类专业的山东、湖南考生,必须参加我院单独组织的专业考试,对其中高考文化分达到生源所在省同批次最低控制分数线、专业考试合格(省专业统考成绩也须合格)的考生,将其高考文化分与专业分(我院单考成绩)相加成综合分,根据综合分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择优录取;报考我院美术类专业的江苏(江苏省摄影招生专业使用南京师范大学摄影专业校考成绩)及其他部分外省考生须参加生源所在省美术专业统考,对高考文化分和专业分均达到生源所在省同批次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将其高考文化分与专业分(省统考成绩)相加成综合分,根据综合分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择优录取。
8、报考我院音乐类专业的山东、湖南考生,必须参加我院单独组织的专业考试,对其中高考文化分达到生源所在省同批次最低控制分数线、专业考试合格(省专业统考成绩也须合格)的考生,将根据专业分(我院单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择优录取。江苏(江苏舞蹈专业使用南京师范大学舞蹈专业校考成绩)及其他部分省音乐类考生必须参加生源所在省音乐专业考试,对高考文化分和专业分均达到生源所在省同批次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将根据专业分(省统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择优录取。
9、报考我院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的江苏考生,专业成绩使用南京师范大学戏剧影视文学(播音与主持)专业的测试成绩;河南、重庆考生使用省统考成绩;甘肃考生认可本二以上院校专业考试成绩。录取时将高考文化分超过省同批次最低控制分数线且专业合格的考生,将其文化分与专业分相加成综合分,按男女分别择优录取。
10、报考我院体育类专业的江苏及其他部分外省考生必须参加生源所在省统一组织的体育专业考试,对高考文化分和专业分均达到生源所在省同批次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将根据专业分(省统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择优录取。
11、对报考我院各专业的考生,在录取时将按照志愿优先、兼顾专业级差的原则,决定录取与否及所录专业。
12、录取中的照顾政策,遵照各省级招办制定的有关规定执行。
13、录取结果将通过各省级招办规定的渠道和我院校园网及时公布,请考生注意查询。
三、收费标准及奖贷学金措施
1、学费:艺术类专业学费标准为15000元/年(其中播音与主持专业学费为13000元/年),普通类、体育类专业学费标准为13000元/年。
2、住宿费:每人每学年1200元。
3、奖贷学金措施:学院实行奖学金和国家助学贷款制度,并设立勤工助学专项基金。
四、监督制约机制
1、严格执行教育部招生工作“阳光工程”,做到招生计划公开、录取信息公开、考生咨询及申诉渠道公开、重大违规事件处理结果公开,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
2、成立由院领导、纪检部门等组成的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招生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和有关政策进行集体研究、决策;成立招生监督检查小组,对招生工作中的各个环节进行监督检查。
3、凡违反招生录取原则的有关规定,一经查实,严肃惩处,并及时纠正。
4、招生录取工作结束后安排两天时间,由招生监督小组和招生办公室共同负责做好考生及家长的来信来访工作。
五、招生咨询及联系方式
1、学院网址:http://www.njnutz.com
2、招生办公室咨询、联系电话:0523-6152006(含传真)、6152007、5558909
3、电子邮箱:hjjhjj8535@sohu.com
六、本实施细则由南京师范大学泰州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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